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》、《团体标准管理规定》、《北京健康教育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有关规定,北京健康教育协会组织专家对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老年健康教育培训实施指南》等4项团体标准进行了立项审查。经审核,该4项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,现予以批准立项。
请起草单位严格把控质量关,切实提高标准制定的质量和水平,提升标准的适用性和实效性,按期完成标准编制的相关工作。团体标准立项信息见附件。
特此公告。
联系人:刘赠龙
13269467722,BJJKJYbz@163.com
附件:团体标准立项目录
北京健康教育协会
2026年8月3日
附件:团体标准立项目录
标准名称 | 牵头起草单位 |
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老年健康教育培训实施指南 | 北京市东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(北京市东城区卫生健康监督所) |
孕妇学校管理规范 | 北京妇幼保健院 |
健康影响评估通用程序和要求 |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|
健康职业技能培训服务通用规范 | 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