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推进辖区医疗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可持续发展,促进健康教育工作进一步落实和完善,2015年12月21日至2016年1月8日,按照《2015年度区县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考核标准》(以下简称“标准”)的要求,在丰台区卫计委的领导和组织下,丰台区健康教育所对辖区40余家医疗机构开展了2015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第二轮-暨年终绩效考核和业务督导工作。
考核指标在中期考核的基础上,根据北京市卫计委新刊发的“标准”要求进行了局部修改,其主要内容为各医疗机构2015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开展情况,具体考核指标涵盖体系建设、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和总结、健康教育宣传品、健康教育大课堂、健康教育咨询活动、健康教育统计报表、市级培训、个体化健康教育、微博管理、辖区大众媒体、档案管理等12项基本指标,以及一院一品、科普大赛、科研及论文发表等3项加分指标。现场考核形式为查阅资料为主,辅以设施查看和拦截调查。最后,针对督导发现的问题,对陪检的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进行了及时反馈,并提出了指导意见。
借助此次督导考核工作,健康教育所进一步强化了网络建设,了解了各医疗机构健康教育项目的开展情况,帮助各医疗机构规范了健康教育的工作要求,指明了重点发展方向,挖掘了亮点工作、查找了不足,从很大程度上加强了健康教育业务建设,并加强了疾控中心与各医疗机构之间的业务交流。
此次督导成绩核实已经全部完成,总体成绩比2015年中期有了一定的提高,这和2015年健康教育所和各机构的努力工作是密切相关的。此次考核和业务督导,为规范辖区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,提升丰台区健康教育的服务能力和水平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。